办理仲裁退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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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22 09:16:36
办理仲裁退费须知
请当事人于收到仲裁决定书后次月20日至25日(工作日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本会办理退费。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497号办公楼406房间;联系人:屈庆成;联系电话:0632-3337567。
自然人退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退费事宜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预交仲裁费票据复印件一份;
3、当事人提供退费说明一份(格式附后),填写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开户人必须是当事人本人,并签名确认。提供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4、当事人出具收据一份(格式附后),应注明收到仲裁费退费金额并签名确认。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退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单位委托他人办理退费事宜应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预交仲裁费票据复印件一份;
3、当事人提供退费说明一份(格式附后),填写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开户人必须是当事人单位,并加盖公章确认。提供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4、当事人出具收据一份(格式附后),应注明收到仲裁费退费金额并加盖公章确认。
友情提示:为保证退款即时到账,请尽可能提供建设银行帐号。提交材料格式文本可到枣庄仲裁委员会网站下载(Http://www.zzzc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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