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应提交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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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8 11:01:42
立案应提交的材料说明
一、申请书(答辩书) 份(标的额50万以下,简易程序,3份;标的额50万及以上,普通程序,5份)
二、合同文本 份 ,仲裁协议 份(份数要求同一)
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一份
四、授权委托书一份
五、企事业单位证照或批件复印件一份
六、证据材料各一式 份(份数要求同一)
七、组庭约定书一份
八、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注:上述材料均须提交A4型规格纸张。
枣庄仲裁委员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497号
邮政编码:277800 联系电话:0632--335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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