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秘书处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集党组会议6次、秘书长办公会议3次专题研究、及时推进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加强枣庄仲裁自身建设的有利契机,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职尽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大项、28条具体问题,逐一梳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期间4易其稿,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局面。
(三)细化清单,分解压实责任。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将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逐一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2月中旬、4月中旬、4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汇总,梳理整改进度,严肃整改纪律,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总体部署,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党建责任落实、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17项,仲裁业务制度11项,发挥了巡察整改对整体工作的推动作用,促进了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问题
(1)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提高“第一议题”学习质效。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研讨交流;将习近平总书记就发挥商事仲裁解决纠纷作用、加快发展仲裁调解队伍等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作为全体党员大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第一议题集中学习,并认真开展总结研讨交流。二是改进学习方式方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及时汇总整理“第一议题”学习材料12次,每次学习、会议前将“第一议题”内容通知到参加人员,留出充足时间做好学习准备。创新学习形式,将学习现场搬到秘书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项目一线,采取实地调研考察等方式联系各自工作学习研讨。4月上旬,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又在学习前,集中参观枣庄市城市规划馆,直观感受“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下的城市蝶变。截至4月24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2名班子成员作主题研讨发言5人次,保障了中心组学习高质高效开展。三是严肃整改书记点人点事事项。1月,秘书处党组书记赴宝山社区基层一线开展“新春送暖 枣仲惠民”主题党日活动,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枣庄仲裁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为主题讲授党课,以身作则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借助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进一步强化了与司法、工商联、国资委等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为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夯实了组织基础。二是召开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强化仲裁和法院的交流合作,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银行、企业、律所等机构沟通交流。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护企航”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与枣庄农商银行、市供销社开展工作座谈,赴市国资委开展工作交流,扩大仲裁服务领域,将仲裁工作融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2.关于“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问题
(3)针对“仲裁员选用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工作提示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央两办意见,省司法厅换届规定,明确仲裁员选聘评定条件标准,统一整改思想认识。二是根据“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选聘条件,对第五届仲裁员再次核查,严格按照程序补签相关意见并加盖印章。三是严格仲裁员选聘条件程序和纪律要求,2024年12月13日面向全国公开发布《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公开选聘仲裁员的公告》。组成秘书处仲裁员资格评审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员聘任条件,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3月26日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仲裁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将“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与“具备法律执业资格”作为并列要件,并审议通过新一届仲裁员名册。四是针对反映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规定处中层以上干部常态列席党组会议。
(4)针对“办案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审议通过《仲裁规则》,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加强立案、审理全过程审查。在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中进行了专题培训,为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超期结案情况的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制定《仲裁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要求仲裁员每案必须签署仲裁员声明书,案件审结后全部归档,加强对仲裁员办案的管理监督。三是审议通过《仲裁案件裁决核阅制度》《立案前调解规则》等业务管理制度,加强核阅制度执行力度,对程序不当或分歧较大的案件制作书面核阅意见通知仲裁庭。
(5)针对“仲裁办案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办案系统建设,经前期边巡边改,枣庄仲裁委员会办案系统和网上立案系统已正式启用,并在枣庄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开通网上立案链接。二是加大网上立案系统宣传,通过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枣庄仲裁微信公众号、仲裁员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仲裁员、律师、当事人宣传网上立案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仲裁服务。三是推动仲裁服务提档升级,先后召开4次业务推进会议,推出“网上立案系统”“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二维码,优化网上立案和办案程序,有序推进线上立案、线上办案工作进度。
3.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问题
(6)针对“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仲裁员参与仲裁法治服务活动情况纳入2024年度仲裁员考核内容,开展了年度优秀仲裁员、仲裁宣传之星评比表彰活动。在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上进行了表彰,并在枣庄仲裁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推出先进典型仲裁员宣传专辑,宣传报道仲裁员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情况。二是在仲裁员队伍中挑选优秀仲裁员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仲裁员“双月送法”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服务市场主体力度。
(7)针对“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举措有名无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选涉外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投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买卖合同等专长仲裁员组建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审裁调工作团队,严格按照《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的八项举措》,推进仲裁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工作室工作。二是研究制定《枣庄仲裁委员会服务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帮包+专员跟进”机制、推行“三张清单”基础服务、搭建“部门协同”快速通道、开展“送法进企”专项行动,做实锂电仲裁法治服务。
(8)针对“拓展服务领域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委员单位作用,采取召开座谈会,知识讲座、上门拜访等形式,借助委员单位平台,拓展枣庄仲裁服务新领域。2月,会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赴青岛、潍坊两市,3月,到济宁仲裁委员会,重点考察学习商事调解、新类型纠纷仲裁、长期规划制定等工作经验。二是加大与枣庄市律师协会合作力度,每年为行业律师开展1次仲裁知识授课,在本地区律师领域中普及商事仲裁知识,拓展企业合同仲裁条款签订率。三是加大与市工商联合作力度,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护企航”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强化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体的法律服务、仲裁宣传推介。积极参与“枣联枣好”系列活动,在工商联界提升仲裁知晓率。
4.关于“安全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问题整改落实措施,部署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保密)有关工作。二是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风险排查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差异化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填报申报表,积极争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仲裁。
(10)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利用“枣仲讲堂”干部上讲台集中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展研讨交流。二是梳理秘书处现有保密制度,进行保密工作自查。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及部分仲裁员到市保密教育实训平台,系统学习党的保密工作发展历史和优良传统,增强保密意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识不深刻”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安排,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方案》《秘书处2025年“枣仲讲堂”(干部讲堂、产业课堂、小微书堂)政治业务集中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二是推行差异化责任清单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层次明确岗位责任,细化任务指标,构建层级分明、特色鲜明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12)针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填写自查自纠台账,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审议通过《办案报酬支付办法》,制定实施更加合理的报酬标准,优化仲裁员报酬支付管理。
(13)针对“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要求未落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近年来本行业、本系统出现的工作人员受到处理处分情况,汇总个案编入仲裁领域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观看省临沂监狱、省历山监狱罪犯案例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自毁的青春》。
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14)针对“维护群众利益用心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审议通过《仲裁收费、退费管理办法》,简化退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优化业务科室间的工作衔接,退费工作实现高效便捷。二是推行“一次告知”制度,除当面向当事人明确退费所需材料和流程外,还在工作现场印发相关提醒,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退费延误。三是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对因客观原因无法退还的少部分收费,全部上缴财政。
(15)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秘书处财务人员在“枣仲讲堂”开展财会业务知识及合同管理制度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二是制定《秘书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各环节审核监督。
(16)针对“文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全年开展13次专题学习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方案》,印发年度安排35次集中学习的《秘书处2025年“枣仲讲堂”(干部讲堂、产业课堂、小微书堂)政治业务集中学习计划》,通过党员干部领学、外请干部教学、线上资源助学、基层调研研学等方式系统学习,提升党员干部个人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深度。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审定对照检查材料,顺利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开展以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活动,聚焦公文写作、学法用法、政策解读、业务办理等方面,以赛代训、以练促学,确保能力提升与重点工作攻坚需求精准对接。
3.关于“内控管理不严不细”问题
(17)针对“违规使用专用账户资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核对专用账户资金流水,举一反三,对单位专用账户资金进行逐笔核查,确保资金来源、用途清晰合规,避免混淆不同性质款项。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学习力度,提高专用账户合规使用的思想认识。三是针对账户规范管理问题,与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汇报,进一步明确了专用账户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18)针对“合同履约管理不精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秘书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履行、监督和验收的具体要求,细化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付款条件等关键条款,避免合同约定模糊导致履约不到位。二是在“枣仲讲堂”学习计划中列入内控管理和合同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加强合同法律法规学习力度。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9)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组成调研组赴青岛、潍坊、济宁仲裁委员会考察学习,接待徐州仲裁委一行来我市考察调研,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结合的方式,学习汇总四市仲裁委员会长期规划制定等工作经验做法,研究印发《枣庄仲裁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年)》,全面推动仲裁服务提质增效。二是梳理往年预收仲裁费、上次巡察整改个人退还费用、银行利息等资金。三是明确仲裁退费渠道后,全部上交财政部门,并核销专用账户。
(20)针对“党政会议职责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在“枣仲讲堂”领学修改后的秘书处党组工作规则、秘书长办公会议规则相关内容,进一步明晰了党政职责边界。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章程》的修订决议,并按照程序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修订。
(21)针对“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纳入“枣仲讲堂”学习计划,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立知立改,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前,均拓宽征求意见范围,提前下发会议议题,充分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机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及时报备会议情况。
2.关于“队伍建设与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问题
(22)针对“培训教育无计划、质效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2025年度仲裁员培训计划,3月,开展了换届后年度仲裁员集中培训工作。二是培训班前制发会议通知,明确要求不参与仲裁员培训并不主动请假的仲裁员,本年度不予评定优秀等次。三是审议通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仲裁员职业道德委员会的决定,强化了对仲裁员履行仲裁规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监督约束。
(23)针对“指定办案缺少制度约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审议通过《仲裁员选定、指定工作规范》,完善仲裁员使用程序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对于可能引起当事人怀疑的情形按规定向当事人披露制度,切实保证仲裁员公平公正办理仲裁案件。三是审议通过新一届仲裁员名册,建立仲裁员办案情况台账,将仲裁员办案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评优评先和续聘的重要依据,有效解决仲裁员闲忙不均、挂名不办案等情况。
(24)针对“考核评价跑偏走样”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业务科室细化日常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一案一评制度,并将仲裁员办案情况及一案一评表及时归入案卷副卷。二是在年终评先树优活动中,将仲裁员的接受管理考核情况作为仲裁员奖惩、续聘及解聘的依据,进一步强化了仲裁员的身份认同。
(25)针对“仲裁秘书队伍不稳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赴青岛、潍坊、济宁仲裁委员会调研考察,接待徐州仲裁委来枣座谈研讨,学习总结其他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选聘使用的先进经验。二是审议通过《仲裁秘书管理办法》,研究通过《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秘书考核及绩效奖励工作方案》,确定合理的秘书薪酬调整机制,拓宽仲裁秘书职业发展空间。
3.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6)针对“秘书处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秘书处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二是机关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党支部书记亲自把关党课讲稿,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安排1名领导干部开展一次高质量主题党课授课。四是认真学习加强党员管理有关规定,将全体党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为2个党小组,切实抓好对全体党员管理。
(四)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秘书处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牢压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27)针对“‘仲裁案卷不规范’问题敷衍整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印发《仲裁基本常识》《仲裁立案须知》宣传册,制定案件办理规范指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二是严格按照《仲裁规则》要求,按时完成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各程序工作。三是规范案卷管理流程,外聘市档案馆专业人员对现有文书案卷进行全面梳理。
(28)针对“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明确专人具体承担秘书处会计、出纳工作,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二是立知立改,组织会计和出纳人员加强财务会计业务学习和财经纪律学习,及时规范地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巡察整改的严格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殷切期望相比,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整改工作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部分整改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工作场景的差异,导致整改效果打了折扣。二是在整改过程中,“自选动作”不够丰富,创新性不足,更多地是按照常规思路和方法推进整改,缺乏具有针对性和独特性的创新举措。三是在对机关科室、机关党支部的指导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由于各科室情况各异,在指导过程中有时未能做到精准施策,导致部分具体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秘书处党组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和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二是抓好后续,确保整改实效。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杜绝“过关”心态,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是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2-3352110;邮政信箱: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邮编:277800;电子邮箱:zzzcwyh@zz.shandong.cn。
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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