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仲发〔2025〕4号 关于聘任第六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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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1 10:46:47
关于聘任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秘书处各科室,各仲裁员:
为推进枣庄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尊重仲裁庭、仲裁员独立裁决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公平、公正、高效、和谐地解决各类民商事争议案件,2025年3月26日,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枣庄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委员:高 键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委 员:李 萍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员
孙宏涛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于永龙 青岛大学副教授
陈 英 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高玉美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涉外部主任
金 颖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王 岩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 涛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 琳 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启武 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仲裁案件专家咨询程序启动以及沟通联系仲裁庭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审理科杨启武同志兼任。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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