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秘书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枣庄仲裁服务效能,切实打造“枣办好”仲裁服务品牌,结合秘书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仲裁、服务仲裁、质效仲裁、廉洁仲裁建设。
二、组织保障
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秘书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由党组书记、秘书长任组长,秘书处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任务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协调督办,汇总上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秘书处门户网站管理。按照要求规范设置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名称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要涵盖秘书处信息公开指南、秘书处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秘书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参考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方案进行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强网站内容提升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责任科室:综合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做好工作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二是探索拓展政务新媒体渠道。加强和规范秘书处政务新媒体渠道建设,集中力量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杜绝发布与秘书处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责任科室:综合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做好工作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机构职责职能公开。推进机构职责职能公开,建立动态调节机制,机构职责职能调整印发后一周内及时公开变动结果。(责任科室:综合科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5日)
二是当事人立案所需材料公开。发布仲裁指南,对当事人立案所需提交材料公开告知清楚。(责任科室:仲裁二科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5日)
三是收费公开。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联系方式。(责任科室:仲裁二科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5日)
四是仲裁员管理制度公开。及时公布仲裁员名单,仲裁员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仲裁二科 完成时限:各项制度印发后一周内)
五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秘书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年度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责任科室:综合科、仲裁二科 完成时限:按照市财政局安排时限完成)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建立重要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责任科室:综合科 完成时限:即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仲裁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密切仲裁机构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牵头科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报送和发布有关材料,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衔接、按时按质完成。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查找存在问题并限时整改,推动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政务公开工作长期、规范、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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