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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资讯 > 通知公告

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4-17 09:54:07

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争议金额(人民币)

受理费(人民币)

案件处理费(人民币)

5000元(含)以下的部分

100元

案件处理费按照案件受理费的30%收取。

5000元至50000元(含)的部分

按4%交纳

50000元至100000元(含)的部分

按3%交纳

100000元至200000元(含)的部分

按2%交纳

200000元至500000元(含)的部分

按1.5%交纳

500000至1000000元(含)的部分

按0.8%交纳

1000000元以上的部分

按0.4%交纳

此标准自2025年3月2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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