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关于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关于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上旬至5月上旬,市委部署开展了第十二轮巡察。期间,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已被巡察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2020年5月2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问题。秘书处党组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措施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秘书处党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巡视反馈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指示精神,在市委巡察组反馈发现的问题后,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2次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落实反馈精神,统一整改思想认识。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反映了秘书处实际,党组对此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秘书处上下也一致表示拥护支持,并主动从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深入研究部署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决心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贯彻省市委“改革攻坚年”部署具体措施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党组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组成员按问题类别分别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为责任单位,综合科具体组织协调、督促督办的领导体制,以上率下,落实责任,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三)从严从实落实。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秘书处逐条逐项进行分解梳理,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一反三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巡察整改台账》,将反馈的7个方面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分解为10项具体任务,制定20条相关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和办结销号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扎扎实实,真改真做,不走过场。截至目前,7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20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长期坚持下来。
(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思想教育、严格执纪、建章立制等方面共同发力,围绕秘书处党组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从落实主体责任到权力制约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对整改完成的工作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申请市档案局支持,启动了秘书处档案管理规范提升工作,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普查,梳理、修订和完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常态长效。
二、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有的放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组班子成员配备不齐,党组职能发挥不力。以秘书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党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2014年仅召开4次党组会议,远少于党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的要求,且无会议纪要方面
1.党组对“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的党组工作原则理解不深,出现党组与领导班子议事权责边界不清、行政办公会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比如,枣庄仲裁委秘书处针对“以秘书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进行整改时,突出了党组会议,弱化了秘书长办公会。2019年召开党组会议52次,却未召开过秘书长办公会议,《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成为摆设。2019年2月2日召开的党组会议研究“下一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的处理”业务工作。
(1)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书记点人点事事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6月2日,党组第一时间集中学习了书记点人点事事项重要批示及《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党组深刻查摆“以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一致为借口不加区分地以党组会议代替行政办公会议”“以党是领导一切的为借口不加区分地以党组会议代替行政办公会议”错误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党组与领导班子议事权责边界,切实发挥党组会议及行政办公会作用。
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按规定研究干部调动、党的建设、大额支出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工作职能。同时,厘清党组与领导班子议事权责边界,按照《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要求,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仲裁案件、政务公开等工作5次。
(2)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加强学习,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落实市委书记点人点事事项重要批示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通过学习整改,秘书处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秘书长办公会职责。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明确会议类别,党组会研究党务、人事及“三重一大”事项等事宜,办公会研究日常工作、行政事务等事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的党组工作原则 。
(3)主动适应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秘书处分别设立了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会议记录本,并明确记录人员,将重大决策事项研究情况形成党组或秘书长办公会议纪要存档备查。用适度的工作留痕保证班子工作体制机制健康运行、阳光运行,为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2.制度审查不严格。2018年1月15日,经党组研究同意印发了《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其中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抄袭网上内容,“公开内容”中有“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的描述,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未列入公开内容。
立知立改,结合秘书处机关党的建设及仲裁业务实际,及时修定了《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中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实施。持续加强对重要文件制度的审核把关工作,6月初,聘请市档案局档案整理专业人员对秘书处20年来的档案资料、制度办法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开展“废、改、立”工作。
(二)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以行政发文代替党务发文。同一个记录本中同时记录秘书长办公会等其他会议内容,自2013年以来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均以行政文件形式发文,代替党务发文方面
1.党组会议记录仍不规范。从党组会议记录看,有的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讨论发言不充分,有的党组会议没有记录贯彻落实措施,有的党组会议没有表决,有的党务文件没有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决策精神,规范党组会议的召开,确保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发言、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党组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
(2)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详实记录召开党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主要议程等,重点做到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贯彻落实措施等内容全面记录、用词规范、表述准确。
(3)按照行文规范要求,严格区分行政发文和党务发文,规范公文管理。制定的重要党务文件要在传阅审签的基础上列入党组会议议题研究后再予印发。
(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少,质量不高。党建活动次数少,支部生活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内容均自2017年5月开始记录,无之前支部生活记录。党员学习笔记记载简单,学习效果不明显,质量不高。根据枣庄仲裁委秘书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每月至少两天集中学习。单位仅以“28日党员活动日”为主,未执行文件规定方面
1.政治学习成效不明显。党内法规学习偏少,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3个党内法规,而且学习成果运用不足。2019年5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后未对2018年1月15日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的《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1)结合流程再造及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及时对《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定。8月底,综合各项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印发了《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
(2)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把党内法规学习必学内容纳入全年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年内至少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执行情况进行 1 次自查,并形成情况通报。
(3)强化政治学习成效。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学习培训实效化、常态化。根据年初制定的《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和7月16日印发的《关于调整补充秘书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的通知》要求,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坚持线下集中学习和线上个人自学相结合,严格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确定每年至少组织12次有质量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和国家最新颁布的各项政策法律及省市有关指示精神。
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接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巡听1次,并及时做到“一学一报”。中心组成员到基层联系点、企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谈心谈话、宣传服务、督导落实等活动15人次,为每人每年至少撰写 1 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打好坚实基础。机关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干部上讲台12讲,政治及仲裁业务业务学习25次,切实强化政治学习成效。
(四)混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之间关系。以每月“28日党员活动日”简单取代“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方面
1.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记录不详实,存在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请假人员、主要议程、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内容不全面、表述不准确等问题。比如,2019年3-10月召开的7次支委会会议,2019年7月12日、10月25日、11月8日“党员大会”开展的政治业务学习,2019年4月28日、5月28日、10月28日、11月19日开展的“28日主题党日活动”没有记录领学人或传达人。
(1)6月17日,机关党支部召开专题支委会,研究“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措施。制定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记录格式模版,明确专人及时整理记录并向“灯塔—党建在线”上报上传支部组织生活活动纪实。
(2)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5月15日,秘书处召开了机关党建暨模范机关创建动员会议。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作用,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机制。5月中旬,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完成了新一届党支部换届工作,秘书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7月27日,秘书处开展了“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28主题党日活动,强化了党支部规范化提升工作领导保障、思想保障。
截至目前,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议10次,研究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工作,引导教育全体党员增强支部规范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党课质量不高。党组成员的党课讲稿与本单位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2018年和2019年4名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仅有1次结合了仲裁工作实际。
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班子成员为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6月12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十步法打造一堂好党课》《让党课生动越来》《高质量讲好专题党课》等文章,提高对讲好党课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高党课质量。3月27日,党组书记、秘书长孙筱钺同志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研讨,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仲裁工作“质量、纪律、效率”核心理念,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主题党课。7月17日,孙筱钺同志主持政治业务学习,密切联系仲裁工作实际,深刻解读《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调整与变化》,为仲裁裁决适应民法典新规解决相关合同纠纷起到了指导作用。6月19日,党组成员、副秘书长胡玉梅同志以仲裁工作的初心使命为主题,在宝山社区以“七一前夕话初心”为题为机关社区党员上了党课。真正让全体党员在红色文化中“忆”入党初心,在红色课堂中“悟”学习初心,在红色实践中“践”仲裁初心,增强了党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流于形式。2014、2015和2016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简单抄袭往年报告内容,相似度达到90%以上方面
1.岗位风险点排查随意,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廉政风险防控基础不牢。比如,2018年12月,枣庄仲裁委秘书处一名科长排查的“廉政风险”和“防范措施”内容相同;有的工作人员填写的《2019年集体廉政谈话记录表》中“谈话对象意见”内容为空,两张记录表仅有党组书记的签字,没有谈话对象姓名、职务、意见及签字。
1月17日,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4月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5月15日,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党组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抓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并做好规范格式内容、资料留存工作。
2.《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规定,“党组年度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查阅2019年党组会议记录,未发现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记录。
(1)5月19日,党组制定印发了《机关党建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度任务安排》,8月底,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党组研究制定了《秘书处党组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月25日、6月19日,党组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6月底,党组向市委书面汇报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十个一”活动。班子成员以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为主题,开展了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工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六)财务报销票据不全。部分公务接待费报销所附报销凭证不完整,没有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报销清单;个别差旅费报销资料不齐全,赴外地学习考察,缺少培训通知等文件依据方面
1.枣庄仲裁委秘书处2019年11月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一次性支出3万元以内的由秘书长签字审批,3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规定,与“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存在明显矛盾。
(1)结合档案整理规范工作全面梳理、修改完善秘书处规章制度,制定《秘书处工作规则》,修改《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一次性支出3万元以内的由秘书长签字审批,3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研究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制度。
(2)7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对市直部门(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监督办法(试行)》(枣纪发〔2015〕3号)相关规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
(七)仲裁费管理混乱方面
1.仲裁案卷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从上次巡察整改期内梳理完成的仲裁案卷中抽查了54份,发现仅有2份仲裁卷宗中有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书写不规范,29份仲裁卷宗存在申请人、被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等未填问题,《仲裁申请书》中均未对证据和证据来源进行表述,《受理通知书》中却说明已收到《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资料,绝大部分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未注明来源、时间。
(1)瞄准问题靶向,规范《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授权委托书》《仲裁协议效力异议书》《组庭约定书》等12种工作文本,制作规范模版,通过官网公开推行。
以此为切入点,5月29日,秘书处开展了“聚力改革践初心、攻坚突破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改革优化立案受理流程、积极实践“调裁对接”,在案件受理上发力攻坚,实现立案“只跑一次”;严控审限、确保裁决时效,严守程序、确保程序合法,严格核阅、确保裁决质量,在提高效能上发力攻坚,优化仲裁“服务体验”;创新实施“仲裁+N”工作模式、“私人订制”发展联络模式、“扁平化”机关运行模式,在联络运行上持续发力,夯实仲裁事业发展行稳致远的“内外合力”。
2020年上半年,秘书处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306件,受理量达到2019年全年受理数量的87.2%;涉案标的额1.47亿余元,占2019年全年案件标的额的110%;审结案件236件,结案率77.1%。秘书处规范化改革建设经验被市委《枣庄信息》215期和市委《改革动态》第23期刊发,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动态》第4期刊登推广。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从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严纪律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领导班子,带好仲裁队伍,形成鲜明的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党组书记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当好“班长”负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紧紧扭住不松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加力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持之以恒转变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抓党建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作风求实效”行动,着力提高仲裁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夯实基层基础,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不断提高仲裁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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