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 召开会议并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11月6日,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蔡民到会指导,秘书处党组书记、秘书长巩存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系统擘画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各项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基层宣讲、用好“枣仲讲堂”“三会一课”等平台载体,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动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扣高质量发展核心要义,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和巡察整改成效,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新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仲裁事业发展。要始终坚持仲裁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法治属性,充分发挥《枣庄仲裁事业三年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以新修订《仲裁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仲裁程序规则,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推动枣庄仲裁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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