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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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4 13:27:00
1月29日下午,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按照“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要求,由仲裁二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雪凌同志《民法典预约合同的理解》进行了解读讲解,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本次授课对《民法典预约合同的理解》作出详细解释,学习首先说明了预约合同的沿革、预约合同的认定、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三大部分内容,并详细讲解每一部分的重点内容,例如预约合同的概念、预约可认定为本约的条件及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有何具体区别。
学习过程中,大家针对预约合同的理解中的相关问题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发言讨论,更好的加深了大家对于民法典预约合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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