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法典》,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掀起学习研讨热潮
6月19日,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采用“线上+线下”学习方式,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党组书记、秘书长孙筱钺主持学习并讲话,党组成员、副秘书长胡玉梅及四级调研员侯钦征研讨发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思想碰撞凝聚共识
全体人员首先观看了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新闻视频,班子成员立足民法典的时代背景及其重大意义,围绕民法典实施亮点内容、制度创新、立法表达和热点话题等分别作了研讨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既要学透,更要悟透。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全文1260条中修改和创新之处多达600多条,可以说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构; 民法典坚持人民至上,彰显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还解决了现实问题,它不仅能够真正从制度上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还将为我国经济的腾飞、文化的昌明、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深入交流拓展思维
围绕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结合班子成员的交流发言,孙筱钺指出,学习贯彻民法典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个方面有机统一的高度去理解和认识;同时,随着公民公共生活领域的不断扩大,民法典更注重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从而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要注重法律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过程中体现出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
激励鞭策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贯彻落实民法典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规范仲裁工作,但是在物权、合同等部分中有关条文与仲裁裁判审理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会直接影响到仲裁工作有关活动,对于审理等实务操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结合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开展,自觉做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切实把民法典应用到全市仲裁工作发展实践中,推动全市仲裁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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