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2021年1月4日,中共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秘书处党组书记、秘书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孙筱钺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共两个议题:进行2020年度党员标兵”评选测评。
按照《枣庄仲裁委员会题理论研究成果评比测评;2020年度“党员模范岗位标秘书处关于印发2020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枣仲秘发[2020]3号)和《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员模范岗位标兵”评选方案》(枣仲秘发[2020]13号)文件要求,采取民主测评、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两项活动进行了评比测评,并对测评结果给予通报。
会议强调,开展“党员模范岗位标兵”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际行动,是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暨整合提升的有效载体。调研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对仲裁工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指导作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努力增强调研意识。要强化质量意识,树立精品观念,严把核稿关、校对关、定稿关,努力推进课题成果转化。
会议要求,要让党员在单位里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在岗位上把良好的形象树起来,在群众中把先锋模范作用显出来,从而实现党员个体“内外兼修、提质增效”,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高的工作目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注重求新、求真、求深、求实,坚持问题导向,力争形成一批有理论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优秀调研成果,为开创枣庄仲裁工作新局面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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